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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史與舊學 ── 說岳飛(十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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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康二年(一一二七,是年改元建炎),岳飛二十五歲。 是年,岳飛隨宗澤在河北開州、德州、曹州,前後與金人十三戰,皆勝,可見勤王之師,急國之難,敵愾同仇,能濟一時之患。岳飛之官階亦有所升遷: 戰開德,轉修武郎。戰曹州,轉武翼郎。 ∼《鄂國金佗禾卒編•卷第四》,頁71∼ 公(宗澤)至開、德府,時遣精銳與敵挑戰。前後十三戰,兵出輒捷,敵自是不敢犯開德。 ∼《宗忠簡公集•卷七•遺事》∼ 其後,康王以大元帥身份,往南逃入南京,飛當時隨劉浩軍隊,護衛康王到應天府即位。五月,大元帥即皇位,改元建炎,以黃潛善為中書侍郎,與汪伯彥同知樞密院,以李綱任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(即右相)。八月復以李綱任尚書左僕射(即左相)兼門下侍郎,黃潛善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。 是時,若堅持作先鋒痛擊敵酋之輩,皆因看到半壁江山將陷入敵旅之危的有志之士,如李綱上奏陳興革十大項要事,包括招兵買馬,並奏以張所招撫河北,宗澤留守京城;張所在河北募兵,一時應募者多達十七萬之眾,多感朝廷棄我,猶有張所招撫,樂從效忠。張所聲振河北,曾上奏倡言局勢,力指高宗遷南京之不當: ……且請帝亟返京師……夫國之安危,在於兵之強弱,與將相之賢不肖,而不在乎都之遷與不遷也。誠使兵弱而將士不肖,雖渡江而南,安得自保。 並常言黃潛善等之奸邪,恐害新政。 據《鄂國金佗禾卒編,卷一一》編岳飛上奏之〈乞以明堂恩奏張所男宗本奏〉,述於建炎初之一事: 臣昨於建炎初,因上書論事,罪廢,偶幸逃死,實出聖造,干時孤孑一身,狼狽羈旅。 可見,岳飛亦曾向高宗表達其抗敵之志,故《鄂王行實編年,卷之一》於建炎元年錄有其中梗概: ……而勤王御營之師日集,兵勢漸盛。彼方謂吾素弱,未必能敵,正宜乘其怠而擊之。而李綱、黃潛善、汪伯彥輩不能承陛下之意,恢復故疆,迎還二聖,奉車駕日益南,又令長安、維揚、襄陽准備巡幸,有苟安之漸,無遠大之略,恐不足以繫中原之望,雖使將帥之臣戮力於外,終亡成功。為今之計,莫若請車駕還京,罷三州巡幸之詔,乘二聖蒙塵未久,虜穴未固之際,親帥六軍,迆邐北渡,則天威所臨,將帥一心,士卒作氣,中原之地指期可復。 岳飛亦曾三次拜訪張所,得張所接見,「言兩河、燕雲利害」,惺惺相惜。 無論當時之人心、士氣、兵力、局勢、戰略等而觀之,李綱、宗澤、張所、岳飛之論,有其親感國事之急迫,表達其情真之角度;可是,卻明顯與高宗,代表著現實人間的角度,如位、權、勢、利……等之意圖,不相配合。 結果,岳飛被指以小官之身份,越職批評上位之臣,被革職:「大忤用事之臣,以為小臣越職,非所宜言,奪官歸田里。」張所更隨李綱罷相,被貶置江州,再被謫至潭州,為民賊劉忠所虜,百般誘降,終不肯從,卒致被害身死。 -- 黎綺華 |